在企业工作,员工领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,但在山东滨州一公司里,却出现了员工的父母也能同时领工资的新鲜事。从2007年在高管层实行,到2010年对7000员工推出,这家企业每月额外给员工父母发放200—500元的“孝工资”,截至目前已发放近5000万元。(3月28日《齐鲁晚报》)
从这则报道来看,这家企业推崇的企业文化是儒家文化。在儒家文化中,孝顺仁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。目前全国有很多把这种儒家仁爱文化应用到自己的企业管理中,而且取得了一定成功,比如方太集团以及我市的天元家电有限公司等。
说道这家企业,我在网上查找了一下,这是山东的一家大公司,年销售额达到100多亿元,实现利税10多亿元。这么大的一个民营企业,多年前就提出儒释道相结合的企业文化。从网站上员工的反映来看,确实得到大家的认同。
儒家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。现在大家都很忙。连1300年前的杜甫不是活在现在都很忙吗?一会端着狙击枪凝视远方,一会开着坦克向前冲,一会戴着墨镜骑电动车出门,一会骑着自行车去买菜,一会穿着运动服打篮球,一会坐在桌前切西瓜……忙碌的后果就是没时间照顾父母家人。
城市人忙碌,每天上下班在路上,尤其是“北、上、广”等一线城市更是如此。大量人,尤其是年轻人,80后、90后涌入城市,把回家的期盼与小团圆的梦想,留给远方的爹娘。古人说,父母在不远游。但在现在的情况下,尤其在乡村,呆在父母身边务农的被认为是没有出息的,得不到大家的尊重。
可是如果出去打工呢?老家的父母和孩子又不能照顾。城市的生活成本是很高的。所以如何尽孝道这个以前不是问题的问题,现在成了最大的问题。由于城市生活成本大,工作、房子、结婚、没完没了的竞争,造成人生活的压力很大。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,于是出现了“啃老族”,这是很悲哀的事情。但这是时代病,没办法医治。
在这种情况下,不孝顺的事情出现了,也有的父母把儿女告上法庭,起因都是因为养老问题。换句话说就是孝顺不到位。
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,山东滨州的这家企业法“孝工资”的事情引起了大家的关注,很多人认为这种做法实在是好。企业给员工发工资还不算,给他们的父母也发工资,真是好事情。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,前提是得有个能赚钱的好单位。
从滨州的这家企业来看,从事石油化工等优势行业,不赚钱也难,当然它也有运转困难的时期,但整体运转上是比较好的。
所以,我认为发“孝工资”固然是好事情,但并不值得推广,而且也根本推广不开。推广需要钱。现在中小企业经营困难,融资难、用工荒、欧债危机、行政审批成本……存活压力很大。
我今天看关于万通地产董事长冯仑的报道,他在采访中诉苦说,现在民营企业压力很大,体制机制、大小环境的压力都很大,经商环境不是太好。
山东滨州的这家企业,肯定是财大气粗的,所以才有“孝工资”这样的“闲钱”可供发给员工。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,一点也没有说错。所以大家不要把“孝工资”的事情太当回事,这样的事情,对于很多普通的企业和企业的普通员工来说,很不现实。
从网络上各位达人或者意见领袖的评论来看,大家也有这样的担忧。就是如果这样的行为得到认可和推广,很可能是一些国企、垄断企业、公务员、事业单位员工这样的优越群体享受到好处、待遇,一般的中小企业人员很难享受到这样的红利。
在我看来,孝顺是件很私人的事情。企业发“孝工资”给员工父母,那不叫孝顺,叫慈善。从“孝”的字形来理解,上面是“老”,下面是“子”,这就是说,孝顺是晚辈对长辈的事情。孝顺不能代替。我们知道葛优在一部电影里,好像叫《顽主》,曾经开过一个“三T”公司,专门“替人排忧、替人解难、替人受过”。但是孝道不能由比人来代替。
马上就是清明节了,有人贴出布告,征求别人代替自己给已去世的亲人扫墓。其实是一个道理,也是行不通的。自己的父母让别人来孝顺,正说明了自己的不孝顺。滨州这家企业发“孝工资”,最多可以叫行善(慈善),绝对不是孝顺的行为。这跟企业实施儒家企业文化没有关系。
还是回到企业文化上来,我觉得滨州这家企业实施儒家文化来管理企业,这本身没有过错,错的是给这项行为戴了顶“孝”的帽子。
说到这里,我要说本市的天元家电有限公司的做法,同样也依靠儒家文化管理企业,同样推崇孝道文化,但是做得比滨州的这家企业智慧、聪明多了。
天元家电公司主要营销家电,公司员工大部分为女性。从2009年起,天元家电公司每年都要推选一批公司好媳妇,与优秀职业经理人和业绩出色的员工一同进行物质奖励,而且公司在招聘员工时,也是“孝顺”为先。公司希望通过“好媳妇”的评选,推动员工孝顺公婆,而不是企业代替员工去孝顺。
说到底,孝顺是个人行为,不是企业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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